借堂手續:
i) 申請人(準新人)需填交「借堂舉行婚禮申請表」;
ii) 準新人之教會牧師或傳道以書面證明以上申請條件第(一)及(二) 項;
iii) 準新人需要提交完成基督教婚前輔導證明文件;
iv) 禮堂租借費用:HK$ 12,500.00,準新人需在本堂接納其申請後 7 天內,繳交場地借用費一半作為訂金,如用支票,支票抬頭請寫上「路德會救恩堂有限公司」或 “Redemption Lutheran Church Limited”;
v) 準新人若果自行取消場地,已繳交訂金,將不獲發還;
vi) 準新人須於婚禮前三個月內,親自前往「香港婚姻註冊署」登記,然後將署方發出之「婚姻登記官證明書」交與本堂,以便本堂預備正式婚書;
vi) 完成婚姻登記後,請致電預約婚禮綵排日期,綵排內容包括整個儀式過程,婚禮綵排約為一小時;
vii) 婚禮程序表初稿,請於婚禮綵排當日或之前送交本堂,經本堂確定後方可印製;
vii) 準新人須於婚禮前十個工作天付清餘數;
viii) 婚禮完畢後,借方必須立即清理全場所有飾物及用品,完成後立即通知本堂負責人,待檢查場地及點收借用物品後方可離去。
ix) 如有任何損毀,須按理賠償。
x) 牧師保留拒絕申請權利,但會發還所有已經繳交的按金及費用。
注意事項:
a) 禮堂場地借用費包括婚禮、綵排場地使用、音響、冷氣、場地清潔和安排簽發結婚證書;
b) 婚禮借堂時間為星期六或星期日,可供預約時間為下午 2:00 至 6:00(時限為其中三小時);
c) 婚禮前之綵排為一小時;
d) 佈置範圍只限於禮堂內及梯間,並必須得本堂同意下方可進行,佈置時間,為婚禮前一小時;
e) 婚禮禮堂不得飲食;
f) 婚禮前後不設茶會安排;
g) 教堂範圍,嚴禁吸煙。